贺锋、怀化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湘0302执保484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2-03
法院: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贺锋与被申请人怀化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市三友劳务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申请人怀化市三友劳务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2020年11月24日申请人贺锋与被申请人怀化市三友劳务有限公司达成和解为由申请解除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怀化市三友劳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龙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代理书记员李冰之
判决日期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