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陕0103执478号
判决日期:2020-12-02
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陕0103民初1121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偿还340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已足额受偿,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03执478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程序,于2020年4月7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判决日期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