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麦要与董志刚、哈密市跃进暖气炉业厂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兵1202民初2034号
判决日期:2020-12-02
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麦要与被告哈密市跃进暖气炉业厂、董志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6日立案。原告许麦要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许麦要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25元,由原告许麦要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侯保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田玉洁
书记员孙千惠
判决日期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