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3679万元
法定代表人:郁瑞芬
联系方式:021-51760999
注册时间:2002-07-02
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久富路300号
简介:
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牛羊肉品)、花卉、工艺礼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体育用品、文具用品、日用百货、汽摩配件、化妆品、玩具、金银饰品、珠宝饰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脑及配件、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批发、零售,销售计算机配件及相关智能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仓储(除危险品)、企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软件开发设计,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服务,票务代理,从事通信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海上、国际陆路、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数据处理,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恒顺旅行(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民辖终1149号         判决日期:2020-12-02         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恒顺旅行(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4民初1937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据以下法律规定及审理要素确定本案管辖权: 一、管辖异议类型:□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二、地域管辖:■约定有效□约定无效,适用法定□法定 据此,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员盛萍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李菲
判决日期
2020-12-02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