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黄永祥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桂0103民初10551号
判决日期:2020-12-01
法院: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宁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黄永祥、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徐琼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南宁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南宁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南宁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其余受理费25元由本院退回原告南宁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合议庭
审判长农微龙
审判员尹胜
审判员李婧源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黎燕华
判决日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