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与黑龙江旷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黑8111执44号
判决日期:2020-12-01
法院: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成与被执行人黑龙江旷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王成向我院撤销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2019)黑8111民初160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刘国安
审判员闫峰
审判员杨蓓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吴宇光
判决日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