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皖0102执2258号
判决日期:2020-12-01
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你与龚学忠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
判决日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