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军与鹤岗市万隆热力供应有限公司、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黑0404民初650号
判决日期:2020-12-01
法院: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谭军诉被告鹤岗市万隆热力供应有限公司、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谭军以双方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谭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5.00元,减半收取计212.50元,由谭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敬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赵依华
判决日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