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 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樊苏洲
联系方式:021-60771717
注册时间:2007-09-29
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777号5幢1003
简介:
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产品、家用电器、劳动保护用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张胜淮与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8民初1841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2-01         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张胜淮与被申请人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2020)沪0118民初18413号民事裁定,裁定查封、冻结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45万元的财产。现张胜淮于2020年9月17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其的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吴小国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贺欢 书记员贺欢
判决日期
2020-12-01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