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特耐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青海星晨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0118民初346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陕西特耐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星晨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5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7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陕西特耐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670元,减半收取2835元,保全费2170元,诉讼费共计5005元,由原告陕西特耐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魏阿英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颖维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