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兖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吉0503执恢198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兖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4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344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此,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503民初41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审判员尹远铭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杨宇霆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