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北方医药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吉0503民初713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家庄北方医药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立案。原告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交纳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衣思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白杨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