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聚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125民初4691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省聚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的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省聚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安徽省聚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宋伶辉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翟丽丽
书记员陈静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