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与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404民初391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3月17日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计5079元,由原告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美玲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罗敏兰
书记员钟润华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