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烟台广科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1091执保89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烟台广科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鲁1091民初2006号),本院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2020)鲁1091执保890号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70万元。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解除保全申请人于2020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对上述财产的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永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姚雪枫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