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万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俊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782民初10070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江省义乌市上溪镇周村村中区58号。
原告浙江义乌万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金俊英物业服务
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6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0
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浙江义乌万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2-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珊珊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代书记员经君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