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咕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上海霸蛮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0108民初6286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杭州咕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霸蛮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刘迪洋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8日立案,后原告杭州咕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杭州咕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杭州咕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费婧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朱洁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