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成林与张超、河北途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281民初367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遵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成林与被告张超、河北途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后,原告于2020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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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原告谢成林撤诉。
案件受理费769元,减半收取384.5元,保全申请费520元,合计904.5元,由原告谢成林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贺宏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张娜
书记员孙丽娇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