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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10-51891025
注册时间:2003-03-25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简介: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设项目通信、信号、电力的勘察、设计及监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文化用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医疗器械I类、医疗器械II类、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通信设备维修;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家用电器维修;机械设备维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安防机器人;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制造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安防设备;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零售烟草;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零售烟草、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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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集团吴江特种光电线缆厂与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苏0509执6382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双塔集团吴江特种光电线缆厂与被告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09民初131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告逾期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双塔集团吴江特种光电线缆厂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58789.72元,执行费2282元。 本院立案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财产申报表,要求被执行人按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 上述事实,有生效法律文书、撤销执行申请书等予以佐证
判决结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09民初13132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王健 审判员沈平 审判员葛健颖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陆超
判决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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