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1与鄄城县引马镇卫生院、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726民初1984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郝某1诉被告鄄城县引马镇卫生院、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8月6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郝某1撤回对被告鄄城县引马镇卫生院、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809元,减半收取2404.5元,由原告郝某1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石养同
审判员葛慎全
人民陪审员史乃林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苏含含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