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5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林
联系方式:0318-7950881
注册时间:1996-07-15
公司地址:衡水市开发区北方工业基地橡塑路13号
简介:
轨道交通装备零部件、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装备、轨道交通智能监测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检测、运行和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服务;桥梁防灾减灾技术咨询;桥梁支座、建筑支座、伸缩装置、速度锁定器、阻尼器、桥梁转体装置、止水带(条)、铸钢件、胶辊、轨道交通橡胶件、橡胶坝、气盾坝、液压坝、高压气囊、土工格栅、硅芯管、工程橡胶制品、防水卷材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检测、维修、维护、安装、服务;桥梁检测车、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测设备及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销售、安装、检测、维修、服务;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桥梁工程施工及服务;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机械设备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机械配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场地、房屋、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1102民初3354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本案申请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住所地位于新乡市牧野区,故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被告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张忠华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李卫
判决日期
2020-11-30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