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金坤建材有限公司与四川志德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1603民初1427号
判决日期:2020-11-30
法院: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安市金坤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志德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立案。原告广安市金坤建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广安市金坤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郭大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陈书琴
判决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