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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国富
联系方式:0417-6219913
注册时间:2009-12-11
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闽江路中段俄罗斯风情园东侧办公楼三楼西侧
简介:
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港口码头投资建设,修造船投资建设,物流项目投资(以上项目不含金融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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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辽72执159号         判决日期:2020-11-28         法院:大连海事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洋开发利用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2133994836.4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0000000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在投资公司股东一致同意且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简称广航局)同意的前提下,由投资公司、区政府广航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投资公司在两个判决书项下针对区政府的全部债权及附属权利全部转让给广航局,债权转让价格为投资公司欠付广航局的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等款项(具体数额另行计算,简称债权转让价格)。前述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由广航局持该债权转让协议向大连海事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执行案件继续执行。二、截止2020年3月2日55号判决书项下债权为2133994836.40元(未包括迟延履行利息),截止2020年9月11日218号判决书项下债权为112413799.54元(未包括迟延履行利息),合计2246408635.94元。区政府承诺于2020年12月20日前无条件向广航局支付3亿元人民币,剩余债权分三期偿还给广航局,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前、2022年12月31日前、2023年12月31日前各偿还剩余债权1946408635.94元的三分之一。如果区政府按期足额偿还了上述款项,则前述两个判决书于2020年11月20日后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予以免除执行。如有任何一期没有按期足额偿还,则恢复原判决执行。三、在广航局上级公司及有权机关同意的前提下,在股权转让价格和转让程序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广航局应于2020年6月1日前将其持有的投资公司55%的股权转让给区政府指定的主体。四、广航局根据本协议第二条足额收到区政府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就该款项超出债权转让价格的部分,广航局、中稷银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装备制造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按照55%、25%、20%的比例进行分配。从广航局受让55%股权的后继股东不享有分配该款项的权利,这一点将体现在广航局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区政府确保其指定的受让主体对此无异议。五、区政府承诺:1、积极履行前述判决项下的给付义务;2、投资公司完成的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钢港配套产业园区内围填建设用地未使用部分(面积376.8公顷,简称案涉地块),优先用于偿还区政府欠付前述两个判决书项下的债务,区政府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对案涉地块进行出让、转让、抵押、出租或进行其他处分。3、区政府同意案涉地块及其出让资金由大连海事法院监管,同意由大连海事法院对案涉地块进行查封,以确保前述两个判决的执行。六、如果区政府未及时足额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中的付款义务,则恢复原判决的执行。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大连海事法院、投资公司和区政府各持一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贺岩 审判员郎永波 审判员尤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苏迅
判决日期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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