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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建筑工程公司
集体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星
联系方式:13618553493
注册时间:1956-01-01
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古州北路64-3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土地复垦、土地整治、退耕还林、水电安装、沼气工程施工、仿古建筑、建材加工、销售;建筑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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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建筑工程公司与龙明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2632民初581号         判决日期:2020-11-28         法院: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榕江县建筑工程公司与龙明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榕江县建筑工程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榕江县建筑工程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397元,由原告榕江县建筑工程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石庆坤 人民陪审员付榕 人民陪审员刘开竹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陆加全
判决日期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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