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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佳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89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春财
联系方式:0482-2258897
注册时间:2000-09-05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归流河北大路1号
简介:
油脂浸出、粮油加工、饲料加工;粮食收购、仓储; 豆制品深加工、土特产品深加工、果品深加工及销售;农副产品购销;食品及副食酿造产品;有机肥;秸秆加工及产品销售;货场出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物流配送、空车配货、搬运装卸服务;建筑材料;生物质供热、电力生 产及销售 、钢铁,铁矿粉、化肥、沙石,海运集装箱装卸;塑料容器制造;土畜产品、中药材(不含国控品种);编织袋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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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佳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范士龙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吉0802执1428号         判决日期:2020-11-27         法院: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内蒙古蒙佳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范士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19)吉0802民初22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偿还借款135000元及利息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采取了下列执行措施:调查被执行人银行、车辆、工商登记、产权登记、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马春平 审判员曹永光 审判员杨国发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谷俊阳
判决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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