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杨与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114民初4547号
判决日期:2020-11-27
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培杨与被告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后,原告李培杨于2020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培杨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培杨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林莉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何静
判决日期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