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敏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张顺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1303民初1184号
判决日期:2020-11-27
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方敏诉被告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张顺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方敏以原、被告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为由,于2020年5月15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方敏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24705元(原告已预交),按规定减半收取即12353元,由原告方敏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钟斌
人民陪审员练建忠
人民陪审员练奕宁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刘依梦
判决日期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