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胜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恒誉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市建筑工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782民初13062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1-27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宏胜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恒誉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市建筑工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1日立案。原告宏胜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宏胜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9292元,减半收取计3964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4646元,由原告宏胜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叶迪龙
人民陪审员陈鹏程
人民陪审员陈步青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代书记员王小悦
判决日期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