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康飞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闽0802民初6461号
判决日期:2020-11-27
法院: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镇江康飞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原告镇江康飞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镇江康飞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70元,减半收取计435元,由镇江康飞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章莹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林巧红(代)
判决日期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