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明瑞新型建材厂、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823民初207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1-27
法院: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南陵明瑞新型建材厂与被申请人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作出(2020)皖1823民初2070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价值320464元的财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0464元。南陵明瑞新型建材厂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0464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吴同斌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沈梦馨
判决日期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