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登富与周福洪、云南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2329民初1141号
判决日期:2020-11-26
法院: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0555146214K。
住所地:云南省德宏州芒市。
原告张登富与被告周福洪、云南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立案后,原告张登富于2020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张登富撤诉。
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张登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飞艳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冯华燕
判决日期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