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紫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市高陵区建筑工程公司其他案由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陕0117执1215号
判决日期:2020-11-26
法院: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西安紫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市高陵区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民终15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市高陵区建筑工程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且已将案款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7执121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0月9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判决日期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