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太平与秦吉正、白宗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811民初9804号
判决日期:2020-11-26
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太平诉被告秦吉正、白宗正、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杨太平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650元,由原告杨太平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芳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张丽宁
判决日期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