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5民初6294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1-25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现原告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050元减半为4525元、财产保全费3145元,合计7670元,由原告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毅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杨家鎏
判决日期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