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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784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宇
联系方式:15898352425
注册时间:2002-10-09
公司地址: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阜宁街北1路1号
简介: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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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学、抚顺市宇德顺物资经销处、辽宁发电厂电力建筑安装公司、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历建光、韩杰、李庆昊、张玉琢、袁旭、佟彦、郑永赞、天罡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0)辽0403民监15号         判决日期:2020-11-25         法院: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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