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8571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明强
联系方式:0851-85576314
注册时间:1992-08-22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城乡规划编制;施工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测绘;建设工程劳务;建设工程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采购、安装、销售;地质灾害的评估、勘察、设计、施工;旅游规划;图文制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展开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宏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0221财保33号         判决日期:2020-11-24         法院: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水城县宏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12668324元,申请人已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担保,保单号为PZPP20520112370000000029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被申请人水城县宏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2668324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黄佑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李睿
判决日期
2020-11-24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