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述俊、李波等与阿拉善盟宏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李玉家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2922民初592号
判决日期:2020-11-24
法院: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述俊诉被告李波、阿拉善盟宏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李玉家,第三人阿拉善右旗曼德拉苏木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原告高述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高述俊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张新文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乌伊杭
判决日期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