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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1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455-8639900
注册时间:2012-06-28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区
简介:
喷灌和微灌设备、滴灌设备、绞(卷)盘喷灌机、移动喷灌设备、中心支轴及大型喷灌设备、水肥一体化设备、无人机、植保设备、园林机械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及研发;施肥机、施肥罐、过滤器、滴灌带、滴灌管、涂塑软管、铝合金管道及管件、水带及附件、塑料管材及管件、PE及PVC管道及管件的制造与销售及研发;水泵、电机、移动泵车(站)、机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水处理及净化设备、消毒设备、无负压供水设备、环保设备、节能降耗设备、发电机组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阳光大棚温室设施、输配电及电控设备、变压器、变频设备、自动化设备、消防设备、水量计量设备、水位计量设备、水利信息化设备制造、销售、研发及工程设计、施工;水利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水雨墒情遥测设备、地下水监测设备、水环境自动检测设备、供水遥测设备、网络通信产品、软硬件及水文监测仪器生产、销售与研发;工业自动化硬件、软件的技术研发、转让、推广、销售及咨询服务;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五金电料、劳保及标准与非标件的销售;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咨询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水处理设备、滴灌设备、喷灌设备、大型设备、机电设备等设备与管道的安装服务;售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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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银兔与黑龙江东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晋0107民初5552号         判决日期:2020-11-23         法院: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银兔与被告黑龙江东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王银兔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2198元减半收取41099元,由原告王银兔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梁宏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代书记员程晓君
判决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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