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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金标
联系方式:020-37597521
注册时间:1984-11-21
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二横路6号之一
简介:
公路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高速公路照明系统施工;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交通标志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仓储代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物业管理;公路与桥梁检测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飞机场及设施工程服务;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围栏装卸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建筑结构加固补强;物流代理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建筑材料检验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结算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混凝土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生产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砂浆;沥青混合物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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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新德矿业有限公司与王俊斌、广州市公路工程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981民初1930号         判决日期:2020-11-23         法院:高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州市新德矿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工程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高州市新德矿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10元,保全费3594元,由原告高州市新德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陈春泉 人民陪审员李锡奇 人民陪审员钟树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郭威
判决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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