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嘉惠农产品有限公司与珠海捷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404民初3713号
判决日期:2020-11-20
法院: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珠海市嘉惠农产品有限公司诉被告珠海捷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珠海市嘉惠农产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607元,由原告珠海市嘉惠农产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页无正文)
合议庭
审判员朱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黄国靖
书记员谢静茹
判决日期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