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慕芮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晓艳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12民初25013号
判决日期:2020-11-20
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慕芮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晓艳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重庆慕芮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慕芮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重庆慕芮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唐海峰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胡人丹
书记员李鑫
判决日期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