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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651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晓燕
联系方式:010-57621269
注册时间:2003-06-20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25号20号楼B
简介:
生产多参数气体测定器、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甲烷测定器、一氧化碳测定器、氧气测定器、矿用救灾无线视频通讯装置、大管状煤尘爆炸性鉴定仪、气体报警仪传感器综合校验台、矿用液压链条锯、钢筋速断器、电动剪扩钳、机动链锯;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矿山专用设备、消防设备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通用设备、民用航空器、环保专用设备、节能专用设备、服装、汽车、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货物进出口;组装灭火救援、侦察巡检、排烟侦察灭火、助攻救援、排爆特种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的销售;维修智能机器人(仅限上门服务);智能单兵攀爬助力装置、智能应急救援处置设备、智能安全防范设备、智能侦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警用器械、智能无人飞行器材、雷达及配套设备、金属船舶、非金属船舶、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设备租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业设备制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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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旭日晟昇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12财保109号         判决日期:2020-11-20         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宁夏旭日晟昇设备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1296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向本院提供了保单担保并承诺为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宁夏旭日晟昇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296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长张硕果 审判员何琳 审判员周艳娟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法官助理卜岩兵 书记员陈雷
判决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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