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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峰
联系方式:0771-8065626
注册时间:2017-07-20
公司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691号基地A座六层603、604、605、606号
简介: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国内贸易代理;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平面设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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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广讯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桂0103民初4473号         判决日期:2020-11-19         法院: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南宁广讯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南宁广讯广告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429000元的财产,担保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新竹营销服务部出具保险金额为1429000元的保单保函【保险单号:6051108046020200000439】,为申请人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南宁广讯广告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429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陈玉萍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程倩明
判决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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