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维纳斯环境艺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小勇、刘英基、刘良庆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828民初895号
判决日期:2020-11-19
法院: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维纳斯环境艺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小勇、刘良庆、刘英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原告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刘良庆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准许原告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刘良庆的起诉;
二、原告万安县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维纳斯环境艺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小勇、刘英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继续审理
合议庭
审判员罗璇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刘莉
判决日期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