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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林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齐强
联系方式:0930-6222561
注册时间:2013-10-23
公司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光华路大河家园九栋2103号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草原沙化治理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输变电工程、机电设备承装承修承试工程、管道工程施工(压力管道、燃气管道)、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治理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涂料生产、机电设备销售、工程机械设备湿租、施工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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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林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马某2、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甘民终569号         判决日期:2020-11-18         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甘肃林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公司)因与上诉人甘肃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公司),被上诉人马某2、杨某,原审第三人徐某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19民初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19民初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甘肃林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5943元,甘肃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1104.58元均予以退还
合议庭
审判长康天翔 审判员徐长飞 审判员马巧玲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李浩煊
判决日期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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