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宛福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宝路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306财保4号
判决日期:2020-11-17
法院: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洛阳宛福化工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宝路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孔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洛阳宛福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西宝路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孔磊银行存款60万元。申请人洛阳宛福化工有限公司已向本院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西宝路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孔磊银行存款6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白利军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张潇悦
判决日期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