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69无锡星宝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与杭州盛翔厨具制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214民初6369号
判决日期:2020-11-16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无锡星宝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盛翔厨具制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后,原告无锡星宝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无锡星宝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戴雷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王成英
书记员范宇琛
判决日期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