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与陈林贤能、郑素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1122民初1791号
判决日期:2020-11-16
法院: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林贤能、郑素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77元,减半收取188.5元,由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阮红玲
审判员阮红耀
审判员黄红英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赵丹
判决日期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