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83江苏宏仕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昆山帝艾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582民初1148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1-12
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宏仕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昆山帝艾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江苏宏仕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宏仕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23元、保全费1870元,合计4793元,由原告江苏宏仕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新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陆湘君
判决日期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