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万隆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与鹤岗市中医医院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黑0404民初439号
判决日期:2020-11-12
法院: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鹤岗市万隆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与鹤岗市中医医院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原告鹤岗市万隆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鹤岗市万隆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755.68元,减半收取1,0877.84元,由鹤岗市万隆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韩强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李斌
判决日期
2020-11-12